上海沪工起重机械官方网站欢迎您!
新闻资讯行业新闻
联系我们
全国免费咨询热线:400-693-1966
总部电话:021-60642688
传 真:021-33250445
Q Q: 13398421
手机:13296062688
行业新闻

安全起重 电动葫芦操作规程

一、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,钢丝绳、吊钩、限位器等应完好,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,接地装置应良好。每次吊重物时,在吊离地面 10cm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,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。露天作业应设置防雨棚。
二、不准超载起吊,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,吊物上升时,严防冲撞。
三、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,高温应立即停车检查,找出原因,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。
四、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,并在重心。吊重行走时,重物离地不要太高,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越过,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。
五、在起吊中,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,必须采取紧急措施,向无人处下放重物。
六、使用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,绝缘必须良好,滑动必须自如,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。
七、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,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,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。
八、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,不许斜拉重物,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。
九、在工作完毕后,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,吊钩升起,并切断电源。

上一篇:手拉葫芦和手扳葫芦区别所在
下一篇:环链电动葫芦安装方法


首页 | 钢丝绳电动葫芦 | 环链电动葫芦 | 手拉葫芦 | 手扳葫芦 |   集团简介 | 集团优势 | 荣誉资质 | 联系我们 |

  上海沪工起重机械有限公司

  电话:021-60642688 地址:上海市隆昌路40号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:400-693-1966

  沪ICP备15007928号-4